沒有建筑企業資質、沒有實體公司、沒有施工隊伍的“三無人員”在微信群里大肆招攬競標客戶,為對方提供陪標、圍標服務,無論中不中標,都能獲取可觀費用——據7月4日《法制日報》報道,近日,安徽警方偵破一起非法串通投標案,摧毀一個“專業陪標團伙”,這是安徽首次摧毀該類型犯罪團伙。警方調查發現,這伙陪標人呈現職業化特點,形成了老板、業務員、標書制作員、開標員等一套完整的體系,主要針對政府公開招標的建筑類項目。
圍標也稱串標,指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對手等手段,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的手段和行為。參與該行為的其他投標人就是陪標者。其手段包括掛靠、租借其他企業的相關資質,借殼陪標;從制作標書到量身定做陪標、圍標方案,甚至安排建筑師出場,隊伍水準“專業”……
陪標、圍標的危害很大,它會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損害招投標領域的整體生態——僧多粥少,不法手段上位屢試不爽,最終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沒有資質的公司中標,必然會實施后續轉包和非法分包,造成下游利潤被層層剝奪,進而壓縮成本、偷工減料,催生“豆腐渣工程”。職業陪標和圍標行為逐漸成勢,“專業性”是其保護色,正如警方所說,他們“專業人做專業事,有效避免廢標產生”。這一定程度上凸顯了深層根源上的監管缺位及缺陷。招標方對投標人的資格預審不嚴,標后管理和過程監控不到位。比如,安徽宿州曾發生投標人用假身份中標的案例,調查結果是身份核驗停留在文本審查上,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術鑒定手段。
還有,過度拔高、不切實際的準入條件不利于開放競爭,反而催生用違法手段當“敲門磚”的作假行為。比如有的地方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壘,要求投標人在本地必須有一定面積的辦公場所等,這令一些小企業明顯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
此外,相關法律法規的震懾力不足。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確定了“相互串通投標”的幾種情形,“情節嚴重行為”取消其1年至2年內投標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串通投標罪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與一項工程所帶來的巨額利潤相比,威懾作用有限。招投標領域亂象由來已久,近些年呈現出手段隱蔽、花樣翻新的特征,各地也在不斷加碼打擊力度。比如有的地方半年間便偵破相關案件100余起,項目標的金額超過66億元。但從現實情況看,隨著全面復工復產以及建筑業的復蘇,此類現象在一些地方還可能發生。令人擔憂的是,諸如租借資質等并不高明的假動作居然瞞過了許多招標人和監管者的眼睛,“驗明正身”究竟有多難?還有多少審核漏洞、監管漏洞正在成為不法分子的“搖錢樹”?某些不法行為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行業的潛規則?發現違規只能靠正常參與競標的投標人舉報嗎?如何從源頭上完善發現造假和約束機制?
專業陪標團伙多瞄準的是政府招標的建筑類項目,包括路橋建設、保障房建設、城中村改造、棚戶及危房改造、園林綠化等與百姓息息相關的工程。顯而易見,諸如資質不全、通過違法手段中標的企業,其建造的工程質量難有保障,一旦發生事故,承擔其惡果的可能是普通百姓——誰也不知道哪一棟樓、哪一座橋是要人命的“樓脆脆”“橋脆脆”,直到它們出現問題的那刻。
打擊職業陪標人,堵住招投標中的弄虛作假,別等遍地“豆腐渣工程”才痛心疾首。值得期待的是,去年8月,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聯合發布《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包括降低準入門檻、放寬資格預審條件,清理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免除不必要的招標條件等方面。浙江溫州等地也開始探索破解招投標亂象的有力機制,如重點加強監督排查,對標書金額異常、投標函報價前后不一致、技術標出現雷同等保持敏感度。
對“餓死同行,坑死甲方,嚇死百姓”的招投標領域亂象,必須給予堅決懲治。希望有關方面拿出更加有力的舉措,切實保障好我們行走的每一條道路、每一座橋梁,還有我們居住的每一幢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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